日前,市工商局出台《注册登记“审核合一、一次办妥”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进一步推进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,简化注册登记程序,提高登记效率。
市工商局此举是继2017年实行部分行政许可注册窗口当场办结制度后,在企业注册登记方面又一次重大创新和突破。“审核合一、一次办妥”既适用于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当场申请办理的所有注册登记事项,也适用于实行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的网上登记。
“审核合一、一次办妥”实行“谁受理、谁负责”的工作原则,采用“一表申请、一窗受理、一套材料、一网通办、一档管理”的“五个一”工作模式。审核员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登记业务,符合当场登记条件的,要当场办结。窗口实行ab岗制,保证工作期间不出现缺岗、断岗等现象。
《办法》规定,审核员在办理登记注册时,若申请人为近亲属,或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,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,都应当自行回避;不自行回避的,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责令回避。累计出现3次以上执法过错或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,取消审核员资格,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;违反党纪、政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;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办法》同时规定,受理审核人员认为情况复杂,无法当场作出决定的,可暂不实行“审核合一”。